砖混结构房屋的加层加固
来源: 重庆房屋加固   发布时间: 2015-01-20 10:12   1202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砖混结构房屋的加层加固

  重庆房屋加固加层方法的选择

  1.对房屋进行加层鉴定后,适宜加层者,尚应进
  砖混结构房屋的加层加固
  重庆房屋加固加层方法的选择
  1.对房屋进行加层鉴定后,适宜加层者,尚应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最佳方案进行加层、加固设计.
  2.房屋加层的主要方法可采用:直接加层法、改变荷载传递加层法、外套结构加层法等:当有成熟经验时,亦可选用其他行之有效的加层方法。
  3.直接加层法:即在原有房屋上不改变结构承重体系和平而布置,直接加层的方法。适用于原承重结构与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和变形能满足加层的要求,或经加固处理后即可直接加层的房屋。加高的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4.改变荷载传递加层法:即原房屋的基础及承重结构体系不能满足加层后承载力的要求,或由于房屋使用功能要求需改变建筑平而布置。相应需改变结构布置及其荷载传递途径的加层方法。适用于原房屋墙体结构有承载潜力,增设部分墒体、柱子.或经局部加固处理,即可满足加层要求的房屋。加高的层数不宜超过三层。
  5.外套结构加层法:即在原房屋外增设外套结构(框架一剪力墙或框架等),使加层的荷载通过外套结构传给基础的加层方法。适用于需改变原房屋平而布置。原承重结构及地基基础难以承受过大的加层荷载,用户搬迁困难,加层施工时不能停止使用,且设防烈度不超过8度,为I、II 1 ID类场地的房屋加层.
  1)加层后的多层砖混房屋(包括底层框架和多层内框架砖房)其总高度和层数、高宽比、抗震横墙间距、局部尺寸限值、构造柱和圈梁的设置,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进行加固设计。
  2)加层房屋抗震设计首先应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原房屋进行抗震加固设计:其次应对加层部分房屋进行抗震设计:同时应对加层后的整体房屋进行抗震验算.
  3)原房屋未落地的砖墙不能作为计算抗震横墒间距的抗震横墙。
  4)原房屋承重墙厚度小于24(,二,层高大于4m时,不宜进行直接加层:如因特殊需要进行加层者,则应进行加固处理。
  5)对楼梯间设在原房屋尽端或拐角处的加层砖房横墙。应采用夹板墙或构造柱予以加强,并与圈梁连接。
  6)原房屋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板或踏步竖肋插入墙体的楼梯。宜更换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或在原楼梯下增加现浇楼梯横梁和斜梁加固,对原为无筋砖砌楼梯栏板应改为钢筋混凝土栏杆或钢栏杆。http://www.cqrdj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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