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加固设防要求和加固原则
来源: 重庆加固公司   发布时间: 2015-08-11 14:08   124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建筑物抗震加固烈度以地震烈度为标准,重庆加固公司抗震设防烈度为3一9度,并将建筑物按其重要性分为4个类型。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建筑物如遇地震破坏会导致严重后果的,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的为甲类建筑;国家重点城市抗震的生命线工程,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1度采取抗震措施的为乙类建筑;除甲乙两类以外建筑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采取一般抗震措施的为丙类建筑;一般仓库、辅助建筑遇地震破坏不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为丁类建筑,但设防烈度为6度时有具体规定外可不降低标准。
    对于已投入使用多年又低于设防烈度7度标准的建筑物,应尽量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性能;对于尚可使用又无加固补强价值的建筑可不加固,但必须对人员和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遇震不被损坏。
    (2)建筑物抗震鉴定和加固标准,重庆加固公司必须按照现行国标《建筑抗震规范(GBj11-89) ))施行。凡按本规范要求设计施工的建筑,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使用;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轻微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使用;当遭遇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预估罕见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对原有建筑房屋凡低于该地区设防烈度的建筑则按需求进行抗震加固。
    (3)抗震加固必须根据房屋的类别,分清主次,明确重点,区别进行。对一般民用建筑,应优先加固人员集中居住的多层砖结构房屋,如集体宿舍、住宅区楼群、旅馆、办公及公用设施等;并注重医疗机构、通讯、消防及指挥等要害部门。对地震时可能产生严重的次生灾害的建筑物和设施也应优先考虑加固。
    (4)对建筑物实施抗展加固前,重庆加固公司首先应调查建筑的原设计及施工技术资料、原设防等级依据和结构等状况。按照抗震鉴定标准,分析建筑物薄弱环节和易遭受破坏的部位,确定加固方案时要按照房屋种类、结构特点、原材料耐久性能和已使用年限、施工质量。还应结合现场地理条件分析对其加固的有利或不利因素。
    (5)在确定加固方案和方法时,尽量减少对住户的影响及搬迁;尽可能使大量加固在建筑外围进行,室内减少或不采用湿作业;加固柱或梁必须考虑立面观感效果;结合原建筑不同外部结构特点采用不同加固形式;加固同装饰有机配合;在加固施工时保证新浇筑混凝土的强度不得降低,采取和改进养护措施;并注意减少立面大面积施工造成的污染,考虑加固后对外部重新装饰等措施。http://www.cqrdj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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